郑州奔驰女车主维权受阻:我坐引擎盖才解决?
郑州奔驰女车主维权受阻:我坐引擎盖才解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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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15日 擎天柱 0

据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,家住郑州的王女士,花费了近四十万在郑州之星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C260汽车,提车后不到24小时,车辆在行驶中方向盘助力系统突然失效。郑州之星奔驰4S店将车辆拉回检测后,鉴定为“方向盘助力系统失效”,并通知王女士为其车辆更换问题配件。

王女士认为刚购买的新车就出现问题,还需要更换配件维修觉得非常荒唐,并向郑州之星奔驰4S店提出退车或换车的要求,而店方相关负责人在收到王女士及家人的退换车要求后,并没有做出正面的处理态度,且店方认为自己也是按照国家“三包”规定解决处理该事件。

那么,此次事件中4S店工作人员再次提到的“三包”规定是否妥当?通过查询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发现,《规定》中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“保修期”和“三包有效期”。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題,可以免费修理。在“三包有效期”内,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、换货条件,消费者可以凭“三包”凭证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。其中,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、6万公里,“三包”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。在这里要注意,“保修期”和“三包有效期”是两个概念,要注意区分。对最受关注的退换货条件 问題,国家质检总局在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中列出四中具体情形:其中,第—条就是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,出现转向系统失效、制动系统失效、车身开裂、燃油泄漏,就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。

此前,陕西省社科院专家王晓勇就对西安车主维权事件表示,车主从理性沟通无果到无奈过激维权,该事件迅速成为舆论热点,说明此类维权事件并非个例,汽车4S店“店大欺客”属于社会痛点。对此,汽车4S店要加强服务意识,将客户的需求和权益放在首位。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,不能任由汽车4S店自说自话,让守规矩的“老实人”吃亏。

据郑州之星官网上的介绍显示,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13日注册成立,是梅赛德斯-奔驰(中国)汽车销售有限公司,北京奔驰-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共同授权的河南地区首家销售及服务中心。河南省首家奔驰4S店,河南省首家梅赛德斯-AMG性能中心,河南省首家梅赛德斯-奔驰G级车销售中心,河南省首家梅赛德斯-奔驰星睿认证二手车中心。

梅赛德斯-奔驰作为百年汽车品牌,理应对国内接连发生的该类事件作出正面回应与积极处理,同时这也背离了梅赛德斯-奔驰品牌坚持的准则。

参考资料:

新奔驰故障维权受阻 郑州女车主:逼我坐引擎盖哭(视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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